1,貪財逐利,賞三軍。
眾所周知,南宋軍隊在襄陽城大敗,四川失守後,無奈堅持,成立流亡政府,轉戰江南,流亡伶仃洋。松石在南宋經營了100多年,積累的財富此時成了無主之才,尤其是對於長期苦戰的蒙古各族將士而言。皇家陵墓,沒有宋朝的保護,是無主的,富貴的,安全的。
而偷了就等於承諾士兵進城是為了鼓舞軍隊士氣?搶錢,搶菜,搶美女?最好兌現。蒙古王公貴族也是借此發財的機會,於是有組織的挖墓掘屍、挖掘寶藏的活動開始在佛教僧侶和楊煉·賈珍的主持下肆無忌憚地進行。在過去,狼無處不在。
2、政治挑釁,肆無忌憚的勝利
為了被人嫌棄,南宋參加了抵抗勢力,蒙古軍隊不惜辱屍,也滿足了他們強者可以肆無忌憚的自我信念。他們把裝滿防腐用水銀的屍體倒掛在樹上,以控制水銀。宋理宗的頭骨也被砍下來做壹個宗教工具或溺水裝置,他所有的妃子的骨頭都被取出來。獲得財產後,全部被遺棄在山溝荒野。總之,極其野蠻的行為,比起未來的孫殿英部。
3、封建迷信,害死人。
特別是宋理宗的頭骨作為宗教工具丟失,讓人不寒而栗。還說把頭骨當溺死器,更離譜。還記載了皇室成員的遺體被集體扔進深溝,修建宗教建築來鎮壓民怨。這種封建迷信的操作,既是對南宋反抗勢力的挑釁,也是對反抗不堅決者的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