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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內經》中臟腑的形態

什麽是內臟?《內經》對臟腑概念的理解是後世乃至今天的中醫理論所遵循的。首先,認為臟腑應該位於人體內部,具體來說就是胸腹部。比如《論靈魂支點的展開》中說“臟腑也位於胸、脅腹、腹部,胸中之臟過則禁。”其次,臟腑都有壹定的形狀。例如,《靈樞·水鏡》說,“臟腑堅而脆,臟腑之大...很大。其形制的記載見於後撰的《靈樞胃腸》、《四十二難經》等章節。第三,臟腑功能不同。臟腑以藏為主,藏之物有精、血氣、氣;臟腑主要傳遞,傳遞的東西包括水谷和津液。臟腑為陰,腑為陽。如《靈樞·本藏》曰:“五臟者,藏靈、血、肉、魂。".五臟六腑者,故轉水谷,練津液者也。第四,臟腑有自己的經絡。因此,在蘇文的經絡辨證理論中,它被稱為“臟太陽”和“臟月亮”。同時,《內經》認為“臟”是人體的根本,人體有壹個以“臟”為中心,按其功能活動的壹定規律在壹定層次上聯系起來的功能活動系統,包括腑、體、竅、中。只有具有這樣意義的,才能稱為“臟腑”。臟腑概念在《內經》中占據主導地位,被後世廣泛使用,至今仍指導著中醫學的發展。

《內經》還有壹個臟腑的概念,就是“形臟腑”的概念。雖然屬於早期辨臟腑、定臟腑的產物,現在已經不再使用,但在《內經》和筆記作者的筆記中確實廣泛存在。應該是《內經》時代的壹批醫生的理論,所以對於學中醫的,想學《內經》的,想了解中醫理論形成的,都是必不可少的。

《內經》提出了“形臟”的概念,例如蘇文《三步九後論》說:“形臟四,神臟五,合為九臟以應付之。類似於這種說法,也可以在蘇文的六節關於骯臟的圖像和其他文章中看到。臟腑主要指心、肝、脾、肺、腎,這壹點似乎無可爭議。但是,對臟形態的理解卻大相徑庭。王冰說:“有四種骯臟的形式,壹只角、兩只耳朵、三張嘴和四個胸膛。形分臟,故名。張誌聰註:臟的人有臟的有形的東西,還有“胃、大腸、小腸、膀胱”。後世關於張的說法很多,如《註集》、《黃帝內經》對的校註等。其實從《蘇文三不九候論》就說“壹為天,二為地,三為人,故三為三,三為九,以應九野。作為壹個老朋友,有三個部分,每個部分有九個階段,每個部分有自己的天空,自己的地方和自己的人...它們的組合是九,九分九場,九場是九臟,所以靈是臟五,形是臟四。毫無疑問,這裏的九臟指的是待三相的器官。文章還說:“所以下半部的天等肝,地等腎,人等脾胃之氣。《中篇》天候肺,地候胸中之氣,人候心。《在上》天候頭之氣,地候口之氣,人候目耳之氣。“眾所周知,九臟指的是肝、腎、脾、肺、胸、頭和角、口和牙、眼和耳。“九臟”壹詞早在《內經》之前就存在了,例如李周《集義》說,“二變以九竅,運動以九臟。”至於為什麽叫臟,王冰說得很清楚。他說:“所謂臟者,皆如器外擴,空而不屈,物中含垢,故雲臟。”“形分汙垢,故名。“顯然,所謂臟形是指外在的表象、直觀和隱藏的本質等等。所以它的臟的概念和今天的不壹樣。屬於這個概念的臟腑《內經》裏有例子。例如,《蘇文脈精論》說:“與五臟聯姻,則體魄強健。腦袋內部很聰明...背部胸腔的內部...腰部和腎臟的內部...膝蓋和肌腱的內部...骨頭和骨髓的內部...得強者之命,失強者之命。關於本文中的“五臟”,歷代註家大多將其解釋為五臟,而李今庸的《讀古醫書隨筆》持不同觀點,認為本段中的五臟使用了形臟的概念。在談到臟腑時,《姚震經》最後的理論用五個臟腑加上頭,每個臟腑有兩個月。這種現象無法用五行學說來解釋。其實就是把臟頭和五臟混在壹起,把五臟和臟形不加區分地並列起來的壹種反映。這種現象說明當時的臟腑觀念還不完善,還比較混亂。下面的例子也可以證明這壹點。《淮南子·第七卷·靈修》在談到五臟與天氣的對應關系時說:“膽為雲,肺為氣,肝為風,腎為雨,脾為雷。”而《淮南紫鵑四墜形論》在談到五方五色與臟腑的搭配時,將肝、心、肺、腎、胃列在同壹列。這也是膽胃和五臟混為壹談的反映,臟腑和腑臟不分貴賤並列。

《內經》原文中雖未出現“形腑”壹詞,但《蘇文景堯論》中的背、膝、腰等都是其應用。明確提出“形腑”概念的人應該是王冰,他在《蘇文齊氣論》註“七十二腑”時說:“腑稱六腑,不可同時稱九腑。”為什麽是九形腑?筆者在文獻中並未發現,但從名稱來看,同構臟的概念屬於壹類,指的是人體的體型。九臟是根據人對九場的反應,九形腑也是人體形狀對九場的分類。據《靈樞九真論》“請說體型應九田,左腳應立春,其醜。左翼應是春分,其日為二。左手應該是長夏,他的日子已經過去了。人造喉嚨的頭應該是夏季至日,它的壹天應該是中午。右手應該是秋天的開始,它的壹天還沒有結束。右翼應該是秋分,它的日子是心有。右腳應該是立冬,它的日子是戊戌變法。下半部分的腰跗骨應該在冬季至日,它的壹天將是富有成效的。膈下六腑三臟應在中州,其大班,太乙所在之日,戊己。我們認為,所謂九形腑,可能是東北的庚戌宮左腳,正東地震宮的左腹,東南的龔勛宮左手,南宮胸口以上的位置,西南的鞏坤宮右手,西宮的右腹,西北的甘宮右腳,北中的坎宮下口腰。

《蘇文五藏論》中的“五臟”與《內經》其他章節中的“五臟”不同,後者缺少膽囊,因為膽囊屬於“藏而不瀉”的奇恒腑,而不在傳腑之內。那麽,這個“六腑”包括什麽呢?按照這段文字的本義,除了本文所命名的五臟: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之外,應該還有壹個靈門。從文本來看,“魂門”的概念是緊接在“傳神腑”這句話之後統壹起來的。從功能上看,靈門讓“水谷藏不了多久”,這也符合“傳物不藏”的理念。因此,於震在《續本草經》中指出,“鬼門關也是傳腑之壹,合為六腑。魂門作為腑之壹,實際上是“形腑”觀念的應用。

《內經》中不再使用“形臟腑”的概念。我們認為屬於辨臟腑、定臟腑的早期產物。由於它不完善、混亂,而且對外展示的器官、身體部位也被定義為臟腑,不符合《內經》對臟腑的主導定義,所以沒有得到後世的重視。《蘇文五臟論》初,方士對臟腑概念的理解存在分歧和困惑。他說:“黃帝問我:我聞方士之腦,胃,腸,或腑。敢問,相反,都是自以為是。我不知道路,我想聽聽。就像腑這個奇特而不變的概念壹樣,形腑的概念也被當時的壹批醫家所認識,它是腑概念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也是《內經》時代關於腑概念的各種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