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讀者借閱圖書時,如發現圖書汙損,請及時向工作人員提出,並加蓋汙損印章,明確責任,以免還書時產生誤會。借書丟失,按借書原價的3-10倍賠償;整套書丟失的,按照整套書的總價賠償。請向工作人員索要。
3.每冊書刊可續借28天。辦理續借手續時,只需出示讀者證,無需帶書。逾期費用或違規記錄不能續費。上海中心圖書館的讀者證使用壹年。壹年期滿後如需繼續使用,請在使用期結束前到咨詢臺申請續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