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醫學中,有壹種“手套外觀”
也就是說,如果壹個人被水淹死,隨著時間的推移,手上的表皮會像手套壹樣脫落。
和這個是壹個道理。
在這個問題上
有兩種方法可以說...
因為水可以放松和軟化組織。
我們的皮膚其實覆蓋著壹層薄薄的油脂,為了防止皮膚直接從外面吸收水分。但是當我們在溫水或者熱水中浸泡半個小時左右,這層油脂就會被溫水去除,於是皮膚開始吸水。我們皮膚的表層是壹層“表皮”,表皮下面是“真皮”;表皮和真皮並沒有完全緊密地“粘合”在壹起,表皮在某些區域被結締組織緊緊地“綁”在真皮上,而在某些地方卻沒有;所以,當表皮吸水後“膨脹”時,“紮”的地方就被禁錮、凹陷;從外面看,皮膚表面凹凸不平,像皺紋壹樣。但由於手和腳的手掌和腳趾部位是全身表皮最厚的部位,皺紋現象明顯;皮膚其他部位應該也會有這種效果,只是不容易被察覺。泡水太久,表皮吸水膨脹,所以變皺。以前有些女人專門給別人洗衣服,手長時間泡在水裏,手指經常皺,成了職業“病”(應該說是特色)。在古代,洗衣婦被稱為“浮母”,所以這種手指現象也被稱為“浮母皮”。
換句話說:
因為體內液體的濃度比淡水高,手指在淡水中浸泡壹段時間,水會流入皮膚的表皮細胞,細胞會膨脹變形。
相反,由於體內液體的濃度低於海水中的濃度,當我們在海水中遊泳時,水就會從表皮細胞中流出體外,細胞也會相應地收縮變形。
另外,皮膚底部有成束的彈性蛋白,與表皮細胞緊密貼合,使手指的皮膚收縮或膨脹不均勻,產生皺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