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護現狀:包括化石資源的調查、科學研究、開發利用、保護水平及存在的問題。
(三)規劃目標:根據古生物化石保護的內容,結合本行政區域的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古生物化石資源狀況、分布特點等因素,通過科學分析,充分發揮區域優勢,研究提出規劃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合理確定規劃目標。目標分為近期目標(2013 ~ 2015)和遠期目標(2016 ~ 2020)。古生物化石資源調查評價、古生物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建設、保護管理水平、保護項目範圍、科學研究和科學普及程度等應在規劃期內分別進行。
(4)保護區劃分:是在較大的地理範圍內,根據自然地理和保護對象的分布規律和基本條件,並適當考慮行政區域,對保護區的劃分,也可稱為保護區。它為古生物化石的保護、管理和科學規劃服務。
(5)重點任務:包括化石資源調查評價、保護、管理、科研、推廣、利用和文化產業建設。
(6)效益分析:從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兩方面分析。社會效益分析是指規劃成果已經或可能對社會科技、政治、文化、生態、環境做出貢獻的分析。經濟效益分析是指對實施方案中重點項目運行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短期和長期)的分析。
(7)保障措施:涉及組織、資金、專家、科技、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國際交流等。保障措施必須是可行和可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