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善本 - 金鰲《食回筆記:北京古籍叢書》

金鰲《食回筆記:北京古籍叢書》

錢若耕錯鵝

原文

在萬歷,錢若留在江邊,政治就不同了。壹個鄉下人帶著壹只鵝進了市場,送到店裏,要了壹只。店主賴誌說:“群鵝,我的鵝耳朵。”村民在縣城起訴。公眾要求人們拿走商店裏的鵝。數四個,每人壹張紙,給壹支筆和硯臺,分左右,做壹個告白。大家都很驚訝。有沒有不吃了,讓人問鵝有沒有表白?回答:“沒有”過了壹會兒,隔壁班看了看說:“我已經提供了。”他指著壹只鵝說:“這個鄉下人是壹只鵝。”蓋香仁鵝吃野草,糞便清亮;店鵝吃板栗,糞便是黃色的。店主承認有罪。

參考翻譯

萬歷(明神宗)年間,錢若熾任臨江縣令,處理案件有許多獨特的方法。壹個鄉下人帶著壹只鵝去市場。他把鵝留在壹家客棧,去了別的地方。當農夫回來時,他想要回他的鵝。店主對此予以否認,說:“這些鵝都是我的鵝。”鄉下人向衙門告狀。錢太守從店裏訂了四只鵝,分別給了它們壹張紙、壹支筆、壹塊硯臺,讓它們在四個地方寫下自白書。沒有人不感到驚訝。飯後,錢太守派人去問鵝寫完了沒有。軍官回答說:“沒有。”過了壹會兒,錢太守出來了,去看堂下的鵝,說:“聲明已經寫好了。”於是錢太守指著壹只鵝說:“這是鄉下人的鵝。”原來,鄉村鵝吃的是野草,鵝糞的顏色是藍色的;店裏的鵝吃的是麥片,鵝糞的顏色是黃色的。店主承認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