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簡單來說,古人根本沒想過標點符號。
標點符號已經成為書面語不可或缺的壹部分。它經歷了從誕生到逐漸完善的過程。
中國最早的古籍沒有標點符號。漢代前後,開始使用竇。壹般來說,意義完成的大停頓叫“句”,意義未完成需要短停頓的叫“讀”。到了宋代,開始使用圓圈。在相當於句號的地方畫壹個圈。)在相當於逗號的地方用點(,)。到了明代,︴和‖再次出現,分別用來表示人名和地名。這些簡單的符號可以看作是中國傳統的標點符號;但是很不完善,長期以來沒有得到廣泛應用。
20世紀,現代白話文的使用日益廣泛,人們迫切需要有相對完整的新標點符號。壹些學者開始將歐美最流行的壹些標點符號引入中國。根據古代讀句符號,參照西方方法,制定出符合漢字需要的中國最早的新式標點符號。
新中國成立後,對原標點符號進行了研究和整理。1951年9月,中央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標點符號用法》。* * *列出了十四個標點符號,包括句號、逗號、停頓、分號、引號、冒號、問號、感嘆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專有名詞、書名和項目符號。
20世紀60年代,中國手稿的書寫和出版物的版式由直向橫轉變,壹些標點符號的用法也有所發展和變化,因此有必要對原有的規定進行梳理。1987年初,國家語委成立了標點符號用法修訂小組,邀請專家對原用法進行了1990修訂。1990年3月,國家語委和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布了修訂後的《標點符號用法》,列舉了16種標點符號,並增加了連接數字和間隔數字。此後,國家語委、新聞出版署、國家技術監督局在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後,共同決定制定標點符號用法國家標準,並於2月正式發布,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