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政策
1.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的教職工子女可根據本人意願報名。幼兒園可在環江、實驗兩個幼教集團招生,小學可在實驗小學教育集團招生。初中可以在環江初中就讀。在諸暨中學就讀的,必須是省重點中學轉來的。
2、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副高級職稱的人員,其子女由市教體局統籌安排,原則上優先就讀第壹條所列學校;如遇名額限制等原因,將安排在市內其他優質公辦幼兒園、小學、初中就讀。
就近上學:
為保障我國義務教育的正常實施,早在1986年,國家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當設置小學和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義務教育學校的設立,由市、縣級人民政府規劃,合理布局。
小學的設立應當有利於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這些都是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政策的明確法律規定。這些規定明確了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的權利,明確了地方各級政府保障其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的義務和責任。
就近入學的政策目標是為每個孩子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權,確保教育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