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可分為編年體、傳記體和編年體;按年代跨度,分為通史和斷代史;還有把歷史單獨描述的國家,叫做國家風格。
1.編年體是中國傳統史書的壹種體裁,以年代為單位排列相關歷史事件。編年體史書以時間為中心,按照年、月、日的順序記錄歷史事件。
因為它以時間為經度,以歷史事件為緯度,所以更容易反映同壹時期各種歷史事件的聯系。比如《春秋》、《左傳》、《子同治簡》、《竹書》、《漢紀》、《後漢書》、《國缺》。
2.傳記是東亞史書的壹種形式,以人物傳記的形式敘述歷史事實(皇帝的傳記稱為“紀”,普通人的傳記稱為“傳”,特殊情況下的人物稱為“記”,制度、風俗、經濟的記載稱為“記”,歷史事件以表格排列。
3.編年史是指以歷史事件為主的史書文體。編年史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壹種是“壹書備全”,壹種是“壹書有全”。南宋袁術創立的《通鑒史》屬於前者。把重要的歷史事件單獨列出來,獨立成篇;每篇文章都是按時間順序寫的,可以彌補編年體和傳記體的不足。
擴展數據
在幾種主要體裁中,編年體出現較早,其特點是“以時記人”,大概與古代歷法知識有關。如《春秋》、《左傳》、《竹書》等。,要麽出現在春秋末期,要麽出現在戰國時期。編年體史書以時間為中心,按照年、時、月、日的順序記錄歷史事件。
它以時間為經度,以歷史事件為緯度,更容易反映同壹時期各種歷史事件之間的關系,這是它的優勢。但不容易反映同壹歷史事件的前後關系,不容易寫出與重大歷史事件密切相關的人的事跡,這是它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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