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壹書包括十二部列傳(歷代帝王政績的記載,如項羽列傳)、三十部家傳(諸侯國和漢朝諸侯、貴胄貴胄興衰的記載,如中學時學的陳涉家傳)、七十部列傳(重要人物言行錄,主要記敘人和大臣,最後壹部是序言,如高中課文刺客列傳)、十張表(大事年表)、八本書(實錄)。
(補充:
《傳》是全書的大綱,按年月時間記載皇帝的言行。
“表”用表格列出世系、人物和歷史事件。
《書》記述了制度的發展,涉及禮樂制度、天文軍法、社會經濟、河流地理等各個方面。“世家”描述的是諸侯封國的歷史遺跡和特別重要人物的事跡。
《列傳》是除帝王將相以外的其他代表人物的生平事跡和少數民族的傳記。
文章內容
《史記》中的文章可以分為兩部分:前文是人物的生活描寫,都是由具有代表性的事件或軼事組成;正文後會加上作者的評語或感想,通常以“太師龔玥”開頭。內容可能包括作者的個人經歷,對人物的評價,或者搜集資料的過程,但仍然側重於評論人物的性格和行為,這也與司馬遷在序言中提出的“研究天人關系”的寫作目標相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