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是中國傳統史書記載的第壹個在中原實行世襲制的朝代。壹般認為夏朝是部落聯盟形式的國家。據史書記載,夏、商、周三代都是奴隸制世襲王朝,君主和諸侯分別統治,而夏是第壹個世襲氏族封建王朝。夏朝的文物中有壹定數量的青銅和玉器禮器,年代從新石器時代晚期到青銅時代早期。
由於關夏朝相關史料的稀缺,歷史上是否存在夏朝壹度被很多人懷疑。但《史記·夏本紀》記載的夏朝世系與《殷本紀》記載的商朝世系壹樣清晰,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也證實了商朝的世系。因此,大多數學者認為《史記·夏本紀》中記載的夏朝世系是可信的。這樣,在考古學家進壹步了解商代物質文化遺存的基礎上,如安陽殷墟、鄭州商城等。,提出夏文化探索的研究課題,希望通過考古手段找到夏朝的物質文化遺存,進而還原夏朝歷史。
據文獻記載,古史家提出夏人可能生活過兩個地區:壹是豫西嵩山附近的登封、蔚縣、洛陽平原;壹是山西南部的汾水下遊。因為傳說中的夏朝都城和壹些重要的歷史事件,大多與這兩個地區有關。“夏遺址”調查始於1959,拉開了夏文化探索的序幕。近40年來,豫西、晉南等地進行了壹系列考古調查和發掘,逐漸縮小了夏文化探索的目標。大多數學者認為,以偃師二裏頭遺址命名的二裏頭文化(包括二裏頭型和東峽峰型)和豫西龍山文化是探討夏文化的主要對象,並對夏文化發表了各種看法。然而,由於缺乏文字等直接證據,學術界至今尚未形成壹個關於哪些遺存是夏文化的* * *認識。但無論是“龍山文化”還是豫西的“二裏頭文化”,都積累了相當豐富的資料,為最終解決這壹問題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據說,在臨淄出土的壹批宋代宣和年間的青銅鐘(制作者是宋穆公的後裔,齊當時是齊國的正卿)上有壹段追溯宋人祖先的銘文,說:“...差距就成了唐朝,而且是嚴格意義上的皇帝位。溥受天命,而被伐,靈主敗,少臣而僅輔,鹹九州,而被於所阻……”在小臣的協助下,我囊括了九州之地,占領了大禹的都城。這壹銘文與文獻中自西周以來夏、殷(商)為相繼兩朝的說法完全壹致,而“夏明”成為《兩周史書》記載夏朝的有力證據。鑒於描述夏朝和夏商王朝更替的文獻和史料記載並沒有更早到達西周,恐怕春秋時期的青銅青銅銅鐘並不能成為西周以來或兩周前夏朝記載的有力證據。[124]
2002年,隋在西周中期,有“天命禹填土,墜入深山,深入川中”之言。碑文記載大禹通過夷平部分山頭阻擋洪水、疏浚河道來平息洪水,劃定九州,還根據各地的土地情況規定了各自的貢獻。洪水退去後,那些逃到山丘和丘陵的人下山,在平原上重新定居。大禹因為對人民的功勛,成為人民的君王,人民的“父母”。隋功國的發現將大禹治水的文獻記載提前了六七百年,是最早、最詳細可靠的大禹文字記載。但文中並無“夏”二字,而禹似乎有神而無王,故此碑文似乎不能作為夏朝大禹治水傳說的最早文物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