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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包模式下雇主的法律風險

存在以下風險:

1)知識產權風險

知識產權風險。眾包模式下,關於知識產權的討論尚無定論。“眾包”基於企業和公眾之間的非契約關系。大部分承辦者都沒有和企業簽訂合同,也就是說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並沒有明確哪些內容是知識產權的信息,也沒有明確規定公眾和企業之間的知識產權歸誰所有。另壹方面,大眾在完成任務的同時,也必然會學習壹些企業的相關技術。如果關鍵技術不經意間流入企業強大的競爭對手手中,必將造成滅頂之災。知識產權糾紛將成為公眾和企業之間的障礙。

2)能力風險

能力風險是指任務接受者的能力與任務難度不匹配的風險。有兩種情況會導致容量風險。壹是承包方將不適合眾包模式的業務承包出去,比如任務企業的獨特性。第二種情況是互聯網兩端的各種不確定性造成的。簽約人才的知識和能力水平無法確定,任務的完成也不壹定能滿足企業的需求。

3)信息風險

信息風險。在壹個“眾包”任務的完整生命周期中,* * *涉及三方,即雇主、中介和承包商。用人單位把任務委托給中介,中介再招聘人才。中介無法完全了解用人單位的信息和信譽以及具體任務的難易程度,也無法完全確定承包人的知識能力水平和真實程度。這樣的三方關系可能會造成信息不對稱的風險。另外,還有壹種情況也會帶來信息風險。“眾包”強調開放式創新,具有壹定的透明度。壹旦企業的關鍵信息被競爭對手掌握,就會給他們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