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清查是保證普查登記順利實施的壹項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礎工作,關系到普查工作的成敗。為了全面摸清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和類型,確保普查單位不重不漏,需要在2024年6月65438+10月1日正式普查登記前,對各類單位進行壹次全面清查。
單位清查的對象包括我省所有從事經濟社會活動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單位清查工作主要分為普查員的選拔和培訓、普查區域的劃分、清查簿冊的編制、“地毯式”清查、數據審核等環節。屆時,普查人員將上門采集清查表信息,分類填寫清查表。
單位庫存原則
單位清查采取“以塊為主,塊結合”的組織原則。各級統計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民政、稅務、工商、質監等有單位審批權的主管部門,在各級經濟普查辦公室的統壹領導下,根據各自的特點和職責,組織完成單位清查工作。
鐵路、郵政、電信、銀行、保險、證券等部門應向當地普查機構提供本系統的當地法人單位、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名錄,並配合當地普查機構做好清查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應協助當地普查機構對營區內的非隸屬經濟單位進行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