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受害人是故意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免除責任。如果是重大過失,將減輕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責任。如果對家養動物的飼養行為造成損害,受害人是重大過失,如果是家養動物,是壹般過失。受害者可以直接找狗的主人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46條。
違反管理規定,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證明損害是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