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人長時間半生活在室內,所以現代室內設計,或者說室內環境設計,相對來說是環境設計系列中聯系最緊密的環節。整體的室內設計,包括藝術風格,往往能從宏觀上反映出相應時期社會物質和精神生活的特點。隨著社會的發展,歷代的室內設計總是帶著時代的印記,就像壹本沒有文字的歷史書。這裏的室內設計,從設計構思、施工工藝、裝飾材料到內部設施,都必然與當時社會的物質生產水平、社會文化、精神生活有關;在室內空間組織、平面布局、裝飾處理等方面,整體上也與當時的哲學、美學、社會經濟、民風民俗等密切相關。從微觀和個人作品來看,室內設計的水平和質量都與設計師的專業素質和文化藝術修養有關。至於每壹個單項設計最終實施後的成果等級,與項目的具體施工工藝、材料質量、設施配置、與施工方的協調關系密切相關,即設計是最關鍵的環節和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前提,但最終成果的質量取決於設計-施工-材料-業主關系的整體協調。
室內空間設計的意義
室內空間設計是根據建築物的使用性質、環境和相應的標準,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和建築美學原理,創造功能合理、舒適美觀、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需求的室內環境。這種空間環境不僅具有使用價值,滿足相應的功能要求,而且體現了歷史文脈、建築風格、環境氛圍等精神因素。
在上述含義中,室內設計的目的顯然是“創造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需求的室內環境”,即以人為本,圍繞人們的生活和生產活動,創造優美的室內環境。
同時,在室內空間設計中,從整體上把握設計對象的基礎因素有:
使用性質——為什麽要設計有功能的建築和室內空間?
位置——這棟樓的周邊環境和室內空間;
經濟投入——對相應項目總投資和單方造價標準的控制。
很好理解,在設計構思的時候,需要用到材料和技術手段,也就是各種裝飾材料和設施設備。還需要遵循建築美學的原理,因為室內設計的藝術性,除了和繪畫、雕塑等藝術壹樣的美學規律外,作為壹門“建築美學”,需要綜合考慮使用功能、結構構造、材料設備、造價標準等因素。建築美學總是與實用、技術和經濟因素聯系在壹起,這是它與繪畫、雕塑等純藝術的區別。
現代室內設計不僅藝術要求高,而且涉及的技術含量也很高,與壹些新興學科密切相關,如人體工程學、環境心理學、環境物理學等。現代室內設計已經發展成為環境設計中壹門獨立的新學科。
理解室內設計的含義及其與建築設計的關系是從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側重點來分析的。許多學者有許多精辟的觀點值得我們認真思考和借鑒,如:
認為室內空間設計“是建築設計的延續和深化,是室內空間和環境的再創造”。
認為室內是“建築的靈魂,是人與環境的聯系,是人類藝術與物質文明的結合”。
中國高級建築師戴念慈先生認為“建築設計的出發點和重點是內涵式的建築空間,空間效果是建築藝術追求的目標,而界面、門窗是空間必要的附屬部分。從屬部分是空間的物質基礎,對內涵空間的使用感知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但畢竟是從屬部分。至於外觀,只是內涵空間的必然結果。”
建築師普拉特納認為,室內設計“比設計包含這些內部空間的建築要困難得多”,因為在室內“妳要更多地與人交流,研究人的心理因素,以及如何讓他們感到舒適和興奮。經驗證明,這比處理結構和建築系統需要更多的經驗,也需要更專業的培訓。”
美國室內設計師協會前主席亞當(Adam)指出,“室內設計所涉及的工作比簡單的裝修要廣泛得多,他們的關註點已經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住宅空間、辦公空間、酒店和餐廳的設計,提高勞動生產率,無障礙設計,編制防火規範和節能指標,提高醫院、圖書館、學校和其他公共設施的效率。”總之,給室內環境的各類人群以舒適和安全。"
白俄羅斯建築師e·巴諾瑪列娃(E. Banomalieva)認為,室內設計是設計“壹個具有視覺局限性的人工環境,以滿足人的生理和精神要求,保證生活和生產活動的需要”,室內設計也是“功能、空間形態、工程技術和藝術的相互依存和緊密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