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五月,路邊賣茶葉的小販。本文選取的照片出自美國人張博林之手。從65438年到0909年,他率團考察了清朝很多地方,或者說是搜集資料。其真實目的不得而知。但他拍攝的這些照片客觀上成為研究晚清社會史的重要史料。
成都市新津縣永璉65438+4月0909。永璉是由地方官員和地主組織起來的永璉和項勇,是壹支非正式的武裝力量。清朝中後期,隨著八旗軍和綠營的衰落,在朝廷的鼓勵下,各地都發展出了見義勇為的做法。這種缺乏訓練和戰鬥勇氣的不太好,但是魚和魚人綽綽有余。
4月,1909,四川省冠縣吉勇。他們是冠縣政府的警察,負責抓捕違法人員。此時,護送張博林壹行的任務正在執行。
1909年4月,遊行隊伍去廟裏祭拜。妳覺得他們帶著孩子和行李箱在做什麽?他們去舉行祈雨儀式。祈雨是舊社會的普遍現象,不僅是民間行為,帝王將相和地方官員也有參與。經常有幾十人祈雨,有處女,有鑼鼓,可謂莊嚴威武。
1909年5月,和尚做了壹件事,大概是為了壹個大家庭。
1909年3月,農民在牛耕趕水田。妳可能不知道,牛、馬等牲畜在清朝是保護動物,朝廷專門立法。《大清律例》規定:私自宰殺自己的馬或牛者,處壹百棒;包,騾子,驢,八十根棍子。如果他殺了他的牛馬,杖七十,他才壹歲半;包,騾子,驢,壹百根棍子。?在科技不發達的時代,這些牲畜是重要的生產資料或戰略物資,關系到國家的生死存亡,需要立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