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湖北省:
畢業後兩年內,免費保管。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全省人事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鄂價費字[1992]第198號)規定,在全省人事流動中心保存人事關系檔案的收費標準為:壹是單位和個人簡單歸檔每人每月15元;二是個人委托保存人事關系和檔案每人每月25元;三、民營、外資、鄉鎮企業委托保管人事關系和檔案每月35元。委托檔案應建立在個人自願的基礎上,費用按年收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畢業後兩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要求將戶口和人事檔案存放在學校或人才中心的高校畢業生,不收取保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