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舊市誌散漫是指舊縣誌的許多史料不全,或者字跡模糊,記載混亂。
(2)留侯,即萬歷十五年(1587)劉思成被任命為平原縣令,他完成了平原縣誌的修訂工作。
(3)高俊,即之,名符,彜族人,秀才,曾任山西陽曲、直隸長垣知府。高俊重新編纂了明代嘉靖年間彜族人張輝撰寫的地方誌。始於明朝萬歷十六年,始於十八年。後世稱為舊錄。《舊誌》出版後二十年,周汝冠、黃景華等。平遠縣知縣,嘗其版本,謂之舊誌之續。今天,國家圖書館有舊的延續版本。這是現存最早的平原縣誌。
(4)陽宅翁,錄曰:“張輝,號陽宅(1521-1587)。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30歲成為秀才。他被授予刑部官職(六品)並晉升為博士(五品),後移任山西布政司參政,河南布政司參議(從四品起),為了擔任巡檢司助理(四品)他移任山西布政司參政(從三品起)並晉升為省法官。新聖殿學習和對孤獨的同情被認為是誠實和公眾寬恕。隆慶五年(1571),遷居寧夏,都察院右屬都時宇(正二品)巡撫,做官後從事縣誌的撰寫和文稿收集工作。萬歷十五年(1587),在《平原縣誌》正式修訂前去世。67歲時
(5)松石(1538—1618),字原。隆慶五年(1571),辛維克為秀才,授衡水郡,調任遵化,並取浙江道諫,升任順天府丞、大理,隨武都升任巡撫保定,隨右副使升任南大理寺卿。從南刑部右侍郎,晉朝右謀士(二品),死為官,祭葬,給太子壹點保護,為難壹子,拜國賢。"
註意事項:
(1)之,字明甫。萬歷桂不是秀才,後來被封為陽曲縣,在此努力民政,新學宮,建義學,設校場。後補名府,以能治劇,調長垣,以小兒足疾為官。念平原郡最老,誌乏。它是壹部藏書,意味著張忠誠會原本打磨的盈虧。
(2)易:甲骨文原意為割草、收割糧食,在這裏引申為治理、安定。
(3)盜墓法典:指古代的法典體系,記載於《尚書》。
註意事項:
(1)劉思成,直隸山海衛人,萬歷元年(1573)舉人,萬歷十五年(1587)平遠知府。任滿生是濟南府同治人。
(2)“今名陵縣”,指唐宋以後,平遠縣治在今陵縣,改名德州,明代有“德陵交流”之地。德州剛遷到現在的德城區。
(3)三先生:張輝先生、誌先生、宋先生。
(4)蘭臺:漢代宮中藏書取自禦史,後人稱之為蘭臺。這個“龍門蘭臺”指的是朝廷的鐘誠。
(5)固定化:古人寫在竹簡上。為了便於書寫,防止蟲蛀,竹簡先用火烘幹,稱為滅活。後來指寫權威的書。這裏指的是縣誌草案。
(6)文:是公務員,三職七官;知平遠縣事:在平遠做縣令,有七個官職。
(7)孤竹,商周古地名,今指唐山灤南。也就是說,劉思成現在是從灤南到山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