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壹條民事主體行使權利,應當履行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義務。
第壹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
第壹百七十六條民事主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