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茶稅與茶法
中國的茶稅始於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安史之亂後,唐朝中央國庫缺錢。政府以籌集永久地位資本為借口,在世界範圍內征收茶葉稅。征稅後,發現稅額非常顯著。後來這壹臨時措施改為“定制”,與鹽、鐵並列為主要稅種之壹,“鹽茶道”、“鹽茶道”相繼建立。到了804年,茶稅增加到壹年40萬元。武宗會昌年間(841-846),除了常規稅之外,還增加了壹種“轉運稅”,稱為“土地崩錢”。到玄宗六年(852年),裴秀通過當時的鹽鐵轉運,制定了《茶法》第12條,嚴禁私售,使茶稅不漏。據《新唐書》記載,裴秀《稅茶法》的主要內容有:
1.茶販只收房費和堆碼費,不收稅。
2.茶葉是不允許走私的。三次走私100斤以上,聚眾長途販私者,處死刑。
3.私自賣茶的茶農(園丁)將受到100斤以上的杖罰,三次流放。
4.如各縣非法砍伐茶樹,當地破壞茶產業的官員應被控“非法鹽法”。
5、瀘州、壽州、淮南地區稅額提高50%。
中國的茶葉專賣制度和稅法在宋代變得更加嚴厲,這成為茶葉生產發展的壹大障礙,並引起了許多茶農的起義。據文獻記載,宋代茶稅法經過多次改革,即所謂“三稅法”、“四稅法”、“貼射法”、“見錢法”。這些改革,改頭換面,都堅持國家壟斷。元明清以後,改“茶專賣制”為“茶引進制”。清朝鹹豐以後,由於當時國際國內茶葉貿易的大發展,將“茶引制”改為征收厘金稅,民間逐漸恢復自由經營。所以茶葉專賣的稅收制度和法律在中國歷史上走過了幾千年,受益的是政府,受害的永遠是百姓。所謂茶的壟斷,就是茶的壟斷。這壹政策始於中唐,當時的宰相王涯在文宗太和九年(835年)請他賣茶,使民間茶樹全部移植到官辦茶場,民間茶葉全部燒毀。此法壹頒布,立即遭到全國人民的反對。王涯十月降旨,十壹月在“甘露之變”中被太監仇士良殺死。讓顧初繼任“茶使”,吸取王亞的教訓,即停止賣茶,恢復稅制。所以從唐朝開始不到兩個月,“茶葉專賣制度”就真正實行了。從北宋初期開始,在東南產茶區設立了八個“貨榨服務所”(政府賣茶站),在產茶區設立了十三個山場,專事茶葉收購。園戶(茶農)除了向政府繳納“減稅茶”抵稅外,其余茶葉全部賣給山裏。
到北宋末年,“茶專賣制”改為“茶引進制”。這時,政府並不直接買賣茶葉,而是由茶商先在“闕貨務”繳納“茶引稅”(茶葉專賣稅),購買“茶引”,再通過介紹給園戶購買壹定數量的茶葉,然後送到當地官辦的“合同場”驗貨蓋章,茶商再按規定的數量、時間、地點出售。茶引可分為“長引”和“短引”。“長引”允許在外地銷售壹年,而“短引”只能在當地銷售三個月。這種“茶引制”使茶葉專賣制度更加完善和嚴格,直到清乾隆年間才由“茶引制”改為官商合辦的“岸引制”。“岸引制”的引進是茶葉引進,“岸”是口岸和指定的銷售或易貨場所。“岸引制”是指每壹個經營各種茶葉的商人,都必須納稅和索要茶引,並按照茶引配額在指定範圍內購買茶葉。茶葉也要在指定地點(口岸)銷售和易貨,不允許隨意銷往其他地區。“銀行引進制”的特點是根據各茶區的產量、品種、銷售品種實行產銷對口貿易。這有利於對不同茶葉的生產加工進行宏觀調控,以銷定產。所謂貢茶,就是產茶區向皇室進貢。農村各種舶來品向朝廷進貢,是封建社會由來已久的習俗。晉代人常渠在《華陽國誌》中記載了中國最早的貢茶。公元前10世紀,周武王切斷了武王的鹽、鐵、茶和蜂蜜。
隋朝時,楊迪皇帝楊光在江都(江蘇省揚州市)頭疼。浙江天臺山的智藏和尚聽說後,帶著天臺茶到揚州給楊迪皇帝治病,他也是用茶治療的。煬帝喜出望外,於是全國大辦茶會,促進了隋朝王公貴族飲茶。
初唐時期,名茶在各地繼續作為貢品,其中不乏貪圖名利、阿諛奉承的人向皇帝進貢,以求個人升遷。但隨著皇家飲茶範圍的擴大,貢茶的數量遠遠不能滿足要求,於是專門從事貢茶生產的“貢茶院”首先在浙江長興和江蘇宜興建成。據《長興縣誌》記載,古竹宮茶園始建於唐代宗大歷五年(770)至明洪武八年(1375),興盛600年。在此期間,有3萬名勞工,1000多名工匠,30個制茶作坊和100多個烘焙作坊,生產10000公斤茶葉,專供皇家王子和達官貴人使用。
唐代詩人高遠(727-786)曾任湖州刺史,他生動地描述了當時貢茶生產的巨大規模和茶農的艱辛。詩中說,“.....壹千塊錢就花完了,老百姓天天壹貧如洗。當我來到古朱元時,我不得不接近茶葉生意,我放棄了農業和采礦。.....尹玲蕾壹直沒吐槽,使者壹直頻繁,心在拼搏。他們走得很好,也沒有白天黑夜,早上馬蹄聲微弱。”
到了宋代,飲茶的習俗相當盛行,“茶宴”、“茶鬥”也開始流行。尤其是宋徽宗的趙霽,他愛茶如命,親筆寫下了《大觀茶論》。皇帝喜歡喝茶,肯定有官員喜歡喝茶。所以宋代的貢茶相比唐朝,有過之而無不及。除保留古竹孫資貢茶園外,在福建建安(今福建建甌縣)建立了更大的貢茶園。據宋子安《東溪茶試錄》(1064左右)記載“建安縣官焙30個,自南唐時代起由六郡人采摘制作,民間深受其害...道光年間(995-997年)分有坑、臨江、分場、西孟州、西小峰、大楚六個烤餅。錄南劍,且避五郡茶人,旨在建安壹郡以民之力斬之。.....在校慶歷中,蘇口、曾坑、石坑、崇元屬於北苑。”
此外,宋代在江西、四川、江蘇、浙江等地設立皇家茶園和皇家庭院,制作極其耗費勞力和時間的“龍團風餅”供朝廷享用,每年耗費大量民膏。
明清時期繼續實行貢茶制度,貢茶產地進壹步擴大。四川幹露的孟定、杭州西湖的龍井、江蘇成縣的碧螺春、洞庭、安徽老竹鋪都被歷代皇帝定為“禦茶”。西湖龍井村保存的十八盞禦茶,是乾隆皇帝下江南(公元1753年)微服訪石峰,在公戶寺前品嘗和尚奉上的香茶。他很高興,就把廟前的18棵茶樹命名為禦茶。然而,皇帝的恩寵卻換來了百姓的苦難。杭州詩人張晨寫了壹首采茶歌,充分暴露了貢茶給人們帶來的痛苦。
鳳凰嶺上春露芬芳,綠裙女兒手指不長。
過溪采茶,中午不滿意籃歸。
催宮文下府,關山寒芽不壯。
烤五谷比蓮子心苦,儂比蓮子心苦。回到唐朝的喜鵲,宋朝的契丹,甚至夏金國的藏族古代,吃肉喝奶酪的人都是茶不好的。所以明代條河西寧地區的西番都是茶馬持有。.....明代,茶葉的貿易不是專制的,而是禁止私人茶葉出境。違者斬首,設立茶馬司,便於與西番泡茶。同時,在產茶之地,十株中有壹株,無主茶樹,十株中有八株,為了茶的需要,能做到全心全意,不過是“降服西戎之術”。所以,中國茶葉傳到外國,壹方面是因為外國生活的要求,另壹方面是因為中國無力穩定外國,或者需要外國的馬,他不得不為所欲為,與他們進行茶葉交易或者扣留。所以唐朝征稅後,茶葉內部由國庫保管,對外安全。——摘自黃先帆《古籍解讀初探》
以茶換馬是我國歷代統治階段的壹項長期政策。即在中國西南(四川、雲南)茶葉產區和邊境附近少數民族地區的主要道路上設立關卡,制定“茶馬律”,專司以茶換馬的職能。即邊疆少數民族以馬換茶換取生活用品。據史料記載,北宋熙寧年間(1068-1077),平定王紹與甘肅臨洮百姓作戰,需要大量戰馬。朝廷立即在四川征集,並在四川四路設立“舉茶馬部”,專門負責茶葉的收購。此外,陜西、甘肅、四川等地還建立了“茶場”和“馬場”。邊境少數民族只允許與政府(茶馬司)進行茶葉換馬,禁止私售茶葉。禁止商販將茶葉運到邊境地區出售,甚至禁止將茶籽和茶苗帶到邊境。任何走私茶則致死或放逐3000英裏以外的人也將受到懲罰。立法如此苛刻,目的就是為了控制邊境地區的少數民族,通過內地的茶葉來加強他們的統治。這就是“以茶治邊”的由來。但客觀上,茶馬互市也促進了中國民族經濟的交流和發展。宋代以後,除元朝因蒙古盛產馬匹而不實行“茶馬互市”外,明清兩朝都在四川設立了專門的“茶馬司”。清康熙四年(1665),滇西增設北勝府茶馬市場,至康熙四十四年(1705)才取消。
目前中國茶葉種植面積第壹,產量第二,出口第三,創匯第四,這是中國茶葉在世界地位的真實寫照。2006年,全國茶園面積21.75萬畝,比上年的2028萬畝增長7.2%。中國茶葉總產量首次突破1萬噸。全年茶葉平均單價24.8元/公斤,全國茶葉農業總產值248億元,比去年的2192億元增長13.1%。中國是茶葉大國,但還不是茶葉強國。
1:茶農是主要生產者,生產方式不同。傳統的生產方式和加工方式是中國茶葉生產的基本特征。中國茶葉的主要生產者主要有:茶農壹人;茶商或茶大戶;委托加工基地;具有壹定生產規模的茶場。中國的茶葉壹直遵循傳統的生產方式,主要特點是:中高檔茶、名茶以手工制作為主;低檔茶和大眾茶主要以機制為主。
2.區域分布明顯,茶區發展迅速。中國的紅茶區主要在廣東和雲南;烏龍茶區主要在福建;花茶區主要在福建、廣西、湖南等地。名茶區主要有浙江、湖南、四川、安徽等省。特色茶葉產區成為中國茶葉發展的新亮點,如新昌龍井產區、平江銀珍產區、安溪烏龍茶產區、雲南普洱茶產區等等。由於我國農業綜合開發的實施和各地農業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新茶區發展迅速,如山東日照茶區、陜西五子茶區和湖南、雲南、廣西、重慶等地的新茶區。
3.產品結構變化加快,新產品成為新的增長點。市場走勢如下:普通紅茶、中低檔紅茶持續走低,高檔紅茶有壹定市場。經過可觀的發展,花茶總量在減少。綠茶增長迅速,在綠茶中,名優茶發展迅速。烏龍茶發展迅速,保健茶產量增加,市場穩定。傳統茶葉創新速度加快。茶葉產品結構正朝著優質、有機、特色、優質、低價的方向發展,整體結構不斷優化。
4.運營企業數量多,龍頭企業少;產品多,名牌少。茶葉種植以農戶為主,平均每戶只有1畝左右。泡茶或者開茶館都是企業。全國有67000家茶廠只加工茶葉,平均每家茶廠年加工量只有15噸。由於加工企業規模小,設備落後,技術水平低,產品質量不穩定。由於運營企業缺乏龍頭企業和知名品牌。沒有知名品牌,茶葉出口只能以生茶為主,受制於人,難以打開市場。中國的茶葉品牌有近千家,有壹定知名度的品牌並不多見。像立頓這樣的世界級品牌,在現階段的中國,對於茶行業來說是奢侈品。由於生產工藝簡單,很難保持產品質量、原料和感官質量的穩定。有的純粹以次充好,假的是真的,衛生指標不合格,農藥殘留超標。
5.管理水平低,管理不規範。由於我國茶葉企業以家族企業為主,經營者普遍對管理不夠重視,管理人員基本沒有經過管理培訓,家族式管理盛行,對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接受度不高,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的激烈競爭,現有企業的潛力難以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