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熱為主要功能的藥物,稱為清熱藥;以清熱藥為主的方劑稱為清熱藥。
清熱藥及方劑性寒涼,有清熱瀉火、解毒涼血等功效。主要用於發熱、高熱、痢疾、癰腫瘡毒等各種內熱證。
熱證在氣、營、血、虛熱、實熱等方面有所不同,所以清法可分為清熱瀉火、清熱涼血、清熱解毒、清熱燥濕四種。不要附上;虛熱清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