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加強文化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稅收政策是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策略,因此應繼續完善稅收政策。不斷完善文化產業科技稅收政策,要根據形勢發展,不斷調整和完善國家在促進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已經實施的壹系列稅收政策。進壹步完善非營利性文化組織稅收政策,減輕其稅收負擔,促進公益性文化產業發展。
第三,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政策。財政政策與文化改革發展具有內在統壹性,支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是財政的重要職能之壹。必須堅持財政政策與文化產業發展相協調的政策目標,按照統籌協調、可持續的要求,立足中國文化的歷史和現實,支持和推動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壹。增強財政專項資金和基金政策的靈活性,拓寬文化產業資金投入來源,設立覆蓋多領域、多層次的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和基金,建立公開申請、專家評審、公開透明的管理模式,形成多元化、靈活多樣的財政專項資金和基金政策機制。
第四,深化文化產業發展的人才支持政策。鼓勵和支持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制定文化產業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整合人才培養“原點”,構建文化產業人才培養體系,宏觀調控文化產業人才培養,滿足產業發展需求。完善文化人才引進政策,建立文化人才引進資金機制,解決引進人才遇到的困難,通過加大文化產業人才引進特別是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五,構建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律支持政策。在現有關於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基礎上,構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律支持體系。應制定《文化產業促進法》,以法律形式確定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框架、原則、制度等基本制度,作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梳理和完善現有文化產業法律法規,完善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框架和原則立法,系統構建文化產業法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