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劇是宋代焦芳常見的表演形式之壹。據宋史記載,在每年舉行的春、秋、聖三宴中,當第十、十五杯酒提前時,按習俗有焦芳的雜劇表演。根據原始記錄:
三樂傳學十三派,只有雜劇是正色。
可以看出,雜劇在焦芳的演出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此外,大曲也是焦芳必不可少的表演項目。據學者陳建的《樂書》記載,當時焦芳的樂師要演奏的大曲曲目多達40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