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是歷史因素,即政治制度的傳承。夏商周時期的政治制度繼承了原始社會的血緣關系和部落群體的特征。秦以後建立的以專制主義為核心的中央集權,延續了宗法制度下的皇位繼承和爵位世襲的宗族制度。另壹種是執政的需要,即根據建立和鞏固政權的政治需要。建立新的政治制度或者改變舊的政治制度,比如西周的分封制,秦朝的郡縣制。周武王結合分封制和宗法制度的政治制度不僅鞏固了西周,而且擴大了其領土。秦朝以郡縣制取代分封制,順應了國家統壹的需要,體現了古人治國的政治智慧。分封制的建立和廢除反映了政治制度不是壹成不變的,而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的。
建立於秦朝的中央集權是中國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中國統壹的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發展,國體與政權,官僚政治與行政,乃至文化與教育,都與此密切相關。從秦到唐,其積極作用是主要的。從宋代到清代,其負面影響逐漸增大,特別是明清時期,專制集權的加強阻礙了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其歷史危害在中國走向現代社會的過程中尤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