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請人想去韓國工作,需要在韓國申請訪問就業簽證(H-2),然後根據自身情況提供相應的簽證材料,再遞交大使館審核。
韓國的就業簽證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壹、求職原因(H-2-1)
1.獲得韓國國籍和永久居留資格。
發給:在韓國有住所或符合獲得韓國國籍條件並獲得韓國永久居留權的大韓民國國民。
拘留資格:F-5-7(E)中國同胞邀請2寸以內的親戚。
停留時間:壹年
有效期:三年
簽發:之前申請就業後被機器選中的來訪中國同胞。
有效期:3年
停留時間:1年
三。期滿後訪問就業(H-2-7)
發給:探望就業期滿後出國的外籍同胞,且以出國日期為準,年齡未滿6個月以上的。
停留時間:壹年
有效期:三年
希望在韓國合法工作的申請人可以申請上述類型的韓國簽證。但由於壹般機構不接受工作簽證,所以特別要求去大使館了解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