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掌握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在壹定區域或者領域內被公認為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
(3)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接班人。
公民申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文化行政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壹)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齡、性別、學歷、職業、工作單位等。;
(二)項目傳承譜系及申請人的學習和實踐經歷;
(三)申請人的技術特點、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擁有該項目的相關實物和資料以及有助於說明申請人代表性的其他材料。
文化行政部門收到申報材料或推薦材料後,組織專家逐級(縣級-地級-省級-國家級)審核上報。
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收到上述材料後,將組織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委員會進行評審,並結合項目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分布情況提出推薦名單和審核意見,連同申報材料原件和專家評審意見壹並報送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
之後,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將對申報項目按照其在全國的分布情況進行梳理和分類,並組織該項目領域的專家組進行初評,專家組提出初評意見。
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設立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審委員會將對各專家組的初評意見進行評審和評議,提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推薦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5天。此後,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根據公示結果審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並向社會公布。
申報非物質遺產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必須在該項目被列入非物質遺產項目名錄體系後,方可申報該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
項目未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的,應當先到縣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待項目獲批後再申報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本項目申報市(州)級非遺傳承項目後,可申報市(州)級非遺傳承項目代表,從而逐級申報省級、國家級傳承人。
擴展數據:
非遺項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反映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精華,是符合時代發展方向的先進文化,而不是那些落後和過時的文化現象。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對歷史、文學、藝術、科學的研究、創作和欣賞有積極作用,確需保護的。
安順市人民政府網-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