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人生》的梗概是什麽?
路遙的中篇小說《人生》梗概:高加林的私塾教師職務被大隊書記高明樓的兒子三星頂替,無奈回到高家村務農。馬甸村的馬栓三番五次向高家村的劉巧珍求婚,劉巧珍卻暗戀高加林。佳琳回到農村後,給巧珍的愛情帶來了希望。她不顧父親劉的反對,在集市上賣饅頭、給涼水井撒漂白粉、進縣城拉茅糞的過程中,對嘎林產生了真摯的感情。高加林的二爸復員後被分配到地區勞動局當局長,縣勞動局副局長馬占生私自調整招工指標,將加林安排到縣委通訊組工作。縣廣播電臺的播音員黃亞萍得知他的同學高加林來縣裏工作了。他們真誠,誌同道合,壹起探討能源問題和國際問題,感情越來越深。巧珍去縣城看望嘉林。因為雙方知識差異,佳琳提出分手。不久,喬真壹氣之下嫁給了馬栓。黃亞萍也和她的情人張克南分手了,並愛上了高加林。張克南的母親認為這些矛盾都是高加林帶來的。為了向兒子出氣,向地區紀委反映,安排高加林到縣裏工作是不健康的,應該糾正。核實情況後,地區紀委作出嚴肅處理,將青退回農村。高加林不得不離開黃亞萍,回到熟悉又陌生的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