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是指“國家、省、市、縣”四級保護體系。請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保護第壹、搶救第壹、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國家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省級:31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市級: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徐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天津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菏澤市第壹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等334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縣級:高郵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昆山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廣德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衡南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等2853項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