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還贓物或者賠償,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壹)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二)未參與贓物分配或贓物少且不是主犯的;(3)被害人理解;(4)其他情節輕微,無危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