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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書的起源

早在6000多年前,刻在陶器上的符號和描繪物體的圖畫就有了文字的雛形,然後在漫長的發展中,產生了象形(圖畫)文字。三千年前的商代,刻在龜甲骨上的“甲骨文”字細而直,筆畫無足輕重。

商周時期,鑄在鐘、鼎、錢、兵器等青銅器上的銘文稱為金文,書法也越來越工整,風格渾圓蒼勁,字形豐富多樣。春秋戰國時期,刻在石鼓上的文字被稱為石鼓文。筆畫剛勁凝重,結構略方,風格秀麗瑰麗。以上甲骨、金文、石鼓文在秦時稱為《大篆》。

擴展數據

在周代,刻在中鼎彜器上的銘文,即金文銘文,也稱為鐘鼎文,廣泛流行。秦始皇統壹後,統稱為小篆,又稱秦篆。所謂篆書,其實就是官書。是壹種標準化的公文常用字體。據文獻記載,先秦時期漢字的文字沒有專門的名稱,小篆是由春秋戰國時期秦國的文字逐漸演變而來的。

因為是官書,所以小篆只適用於重大場合,比如記功德刻石,量詔令,打虎符等。標準篆書的風格是排列整齊,筆畫圓潤,線條均勻而長,表現出莊重而優美的風格。與甲骨文和金文相比,標準篆書有壹些基本特點:字體細長,筆力緊,向下舒展,構成上密下疏的視覺錯覺,這也與自上而下的布局有關。

線條的對稱性無論點畫多長,筆畫粗細均勻。這種力度、速度均勻的毛筆,給人壹種純凈、質樸的美感。此外,字體結構趨於簡單固定,小篆書法的篇章布局可以形成縱橫線條的序列。圓筆方面與不同,圓筆以秦刻石為代表;方筆是秦篆的壹種俗體,以《秦詔》(秦亮詔書)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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