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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譜:揭秘清代特有的奇兵器——步槍舉

兵器譜:揭秘清代特有的奇兵器——步槍舉

擡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可以稱為“擡”。顧名思義,“舉槍”“舉槍”是指需要兩人或兩人以上操作的武器。“步槍”實際上是壹種加大的滑膛槍,結構與壹般士兵獵槍相同。全槍大小約2米,射程更遠。“舉槍”的結構與“舉槍”相同,但更重,口徑更大,威力更大,殺傷力更強。按照口徑小於2厘米的槍和口徑大於2厘米的槍的分類,大部分“舉槍”的口徑都在左邊2厘米,基本處於槍與槍的臨界線上,可以算是大口徑火槍。為方便起見,我們壹般將“提槍”和“提槍”統稱為“提槍”。

18年底,中國農民暴動連年不斷,叛軍經常在山區與清軍纏鬥。在這樣的環境下,清軍的重炮很難發揮作用。於是,重量超過30公斤的大型火繩槍應運而生。老槍是中國特有的火器,也是清代少有的火器發明之壹。英語中甚至還有專門的名詞“吉在壹個癭裏”或“Gingal”。但也有另壹種說法,認為提槍是基於明代九頭鳥矛的形制改良。

車上不用背馬包,只需要兩個人就可以背和操作,火力強大。在19世紀中期的兩次鴉片戰爭和鎮壓太平天國運動的戰爭中,步槍壹直是清軍使用的主要火器。19年底,在中法、中日戰爭和八國聯軍侵華戰爭中,清軍仍在使用。步槍射擊時,必須由兩個人操縱。壹個人在前面充當槍架,把槍身扛在肩上,另壹個人瞄準射擊。據說射手經常被後坐力推倒在地。較大的步槍還配有二腳或三腳支架,操作人員可達5人。

步槍的結構隨著武器的發展而更新。除了早期的帶火柴繩和火帽擊發裝置的前置步槍桿,甲午中日戰爭期間還出現了帶槍栓的後膛步槍。清朝的重要大臣多次提到步槍在對日戰爭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並要求清廷下令當地軍工廠加快生產。當時金陵制造局、廣東制造局、天津行營局、湖北槍炮江南制造局都有生產。事實上,步槍的性能並不優越。雖然比壹般步槍射程更遠,但可以達到2000米和4000米。但在這個距離內,炮手往往會受到敵方火炮的攻擊和壓制,其威力難以發揮。

這樣的遠程步槍,門的刻度往往設置在500米以內,想打更遠的目標就沒有精度了。因此,早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時,英軍就在報告中指出,攜帶槍支的威脅性不如步槍。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後,逐漸退出中國正規軍,但仍有壹些小型兵工廠在生產。

如2006年《南國今報》報道,廣西柳州市柳城縣東泉索雷塘村村民發現壹支火帽發射式前裝步槍,長2.23米,重15公斤。槍管上刻有“民國十年(1921)聯誼廠制造”字樣,並附有序列號。這說明民國時期軍民還在使用該步槍,主要是為了對付土匪和後來的日本侵略者。

然而,也有記載說,有人用獵槍“擊中”了壹輛坦克。在1926的南口戰役中,馮玉祥的國軍曾經用霰彈槍繳獲了4輛為部隊服務的坦克。除了發射彈丸,該步槍還可以發射霰彈槍,近距離殺傷力極大。當時,馮軍使用的是從法國購買的“雷諾”FT-17輕型坦克。在這種早期坦克中,駕駛員需要通過直接開在車上的觀察縫進行觀察和拍攝。馮玉祥利用坦克觀察縫無防護的弱點,向其發射獵槍,擊傷並致其失明。從戰鬥效果來看,這樣威力的散彈槍可能是老槍。

抗日戰爭時期,仍有用壹把老槍有效打擊侵華日軍的例子。當時主要由獵戶組成的河北白洋澱抗日遊擊隊,將獵鵝用的“大擡竿”(炮)成排固定在船上發射鐵砂等彈片,成功伏擊了水上日軍摩托艇,沈重打擊了日偽侵華白洋澱的囂張氣焰。由於“大擡桿”需要由防火門觸發,遊擊隊擔心火藥被水浸濕而無法使用,於是將延陵放在防火門上防水防雨,這也就成了“延陵隊”這個名字的由來。鄢陵隊的事跡極大地激發了抗日軍民的鬥誌,也讓老武器、老步槍重新煥發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