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學的問題,常常讓家長們傷透了心。隨著《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公布,很多家長都迫不及待的關註和咨詢,那麽如何給孩子積分入學呢?讓我們壹起來看看吧!
浙江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政策的實施與解讀
為切實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日前,省教育廳發出進壹步做好流動兒童積分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適應的教育政策和實施辦法,並從2017秋季開學起組織實施。
1及時完善招生政策。各地要落實與當地戶籍兒童少年同等的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其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
對已辦理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各地要根據教育資源承載能力,認真制定和落實與居住證持有人積分掛鉤的入學政策。
對未落戶或未辦理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各地要積極引導其監護人留在戶籍所在地,待其辦理落戶或居住證後,再按當地入學政策申請入學。
2進壹步完善積分入學管理,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和教育資源情況,落實與當地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相適應的積分入學政策措施。要主動要求有關部門提供流動人口申請入學的積分情況,及時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新生學位數量。根據積分排名,擬出擬錄取學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此前,我省杭州濱江區、寧波北侖區、嘉興等地已實施積分入學政策。
3 .合理規劃教育資源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抓緊編制和調整城鄉中小學布局和建設規劃,特別是城市義務教育學校的合理布局。各地要建立健全城鎮義務教育適齡人口和學校承載能力預測機制,及時調整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學校規劃標準,優先安排改擴建學校建設用地和資金,嚴格落實城鎮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學校建設,擴大城鎮義務教育學額供給,完善教師配置機制,保障已落戶申領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子女入學需求。
各地要結合地區實際,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按照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制定本地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條件和操作辦法。
4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抓緊制定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適應的教育政策和實施措施,並從2017秋季開學起組織實施。要督促指導各中小學按照政策法規做好招生、教育、教學工作,並將工作情況納入考核。各地要加強對戶籍制度改革、居住證制度、積分入學等政策的宣傳。,加強政策解讀和正面引導,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回應群眾關切,積極營造良好氛圍,確保校園穩定和教育改革發展順利進行。
在杭州濱江區、寧波北侖區、嘉興等地實施積分入學政策的基礎上,近日,浙江省教育廳宣布,從2017秋季起,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對隨遷子女實施積分入學政策。
據了解,近年來,浙江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立學校為主?原則,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更好地滿足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求。據統計,浙江省2011年義務教育中小學外來務工人員子女12091萬人,其中入讀公辦學校89.72萬人,占74.2%。有22.03萬農民工子女在初中就讀。到2015年,全省義務教育中小學在校生將達到1460600人。公辦學校招生人數654.38+0.0585萬人,占比72.5%。初中就讀的隨遷子女有30.49萬人。
面對越來越多的外省流動兒童、戶籍制度改革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浙江教育資源的供需面臨新的挑戰。今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並於2065438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抓緊編制調整城鄉中小學布局和建設規劃,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特別是城市義務教育學校。
浙江提出適時完善錄取政策,完善積分入學管理。對在浙江省落戶的隨遷子女,各地要實行與當地戶籍兒童少年同等的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其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
對已辦理居住證的隨遷子女,浙江各地將根據當地情況和教育資源,實施與當地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相適應的積分入學政策措施。浙江省教育廳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要求有關部門提供流動人口申請入學的積分情況,及時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新生學位數量。根據積分排名情況,擬錄取學校及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據浙江政務服務網顯示,在義烏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的主要條件為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證明,如自有房屋的產權證明、租房協議復印件(驗原件)、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或村(居)、社區出具的寄宿證明等。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的證明;18 ~ 49周歲的申請人,須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和婚育聲明。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義烏還要求相關人員提供:大專及以上學歷者提供畢業證;取得中級以上職稱的提供技術職稱證書,技師、高級技師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
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門建議,各地應積極引導監護人將未落戶或未辦理居住證的子女留在戶籍所在地就讀,在浙江辦理落戶或居住證後,再按當地入學政策申請入學。
繼浙江省出臺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政策後,浙江省要求各地、各教育行政部門主動與公安部門聯系,準確掌握流動人口基本情況,抓緊制定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教育政策和實施措施,並從2017秋季開始組織實施。同時,加強戶籍制度改革、居住證制度、積分入學等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回應群眾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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