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許多方士和儒生攻擊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調查,活埋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
歷史上把這些事情叫做“焚書坑儒”。
秦始皇做出這個決定是因為:
秦始皇吞並六國後,需要壹個民族的聲音來維護國家統壹。
這其實和漢代以後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是壹個道理,是壹個大革命的“文化宿命”。
只有壹個是硬暴力,壹個是軟暴力。
據考證,所謂“焚書坑儒”,在史記中只記載為“焚詩、焚書、焚書坑儒”,後在偽《古文尚書》(宋代開始被懷疑,清代被確認為偽書)的序言中被誤傳為“焚書坑儒”。
“焚詩書,詐術士”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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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的實質其實是壹場統壹思想的運動。秦始皇統壹六國後,在政治結構上廢除分封制,在全國範圍內實行郡縣制。文化上,統壹文字,以小篆為標準的官文;在經濟領域,統壹貨幣,統壹計量。這些措施是國家統壹的基本要素,也是強大的國家暴力所能控制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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