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或社會團體制作、傳遞、使用、保存或銷毀文件,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質量和效率直接影響到國家機關或其他組織的效能。
其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文件的收發、登記和分發。計劃、批準、承諾和催促文件。文件的簽發、印刷、校對和蓋章。會議、報告和電話的記錄和分類。文件通常被歸檔、借閱和保存。文件的系統整理、編目和歸檔。
擴展數據
文件類型
1.法律文書是國家司法機關在辦理刑事、民事、經濟案件中,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制作或者出具的,雖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義的書面文件。
2、商務文件,應用文字所反映的內容,是由業務工作實際所決定的,無論是通知、通告、指示、報告,還是簡報、新聞、總結、通訊、商務經濟文件都應與業務工作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