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報單位(蓋章):加蓋具體申報單位公章。
3.項目名稱:根據標準項目名稱填寫。
4.項目屬性:可分為新建項目和續建項目。
5.主管部門:填寫項目主管部門(壹級預算單位)全稱。
6.主管部門代碼:根據各級財政部門規定的預算代碼填列。
7.項目單位:填寫項目付款單位。
8.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負責人。
9.聯系電話:填寫項目單位負責人的聯系電話。
10.項目起止時間:填寫項目實施總體計劃的開始時間和計劃完成時間。
11.項目資金申請:填寫項目資金總額,根據資金來源不同分別填寫。其中:財政撥款,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自有資金,填寫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業務收入資金和經營收入資金。其他,填寫上述兩種資金以外的其他資金,如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