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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應該按順序標記嗎?

有必要在課文中按順序標出。參考文獻按其在文中出現的順序用阿拉伯數字編碼,序號放在方括號內。如果文件被重復引用,則在文本中用相同的序列號進行標記。

多次引用的文獻,每處頁碼或頁碼範圍應放在方括號後(只列出數字,不加“P”或“page”前後的文字和字符;頁碼範圍中間的線是半字線)並用上標標出。

如果作為文本出現的參考文獻的序列號後面需要有頁碼或頁碼範圍,則頁碼或頁碼範圍也應該是上標。作者和編輯需要仔細核對順序編碼系統下的參考文獻的序號,使序號與標明的文獻完全相同後的參考文獻列表壹致。

擴展數據

1,標註標準放在文末。

2.如果參考註釋不多,建議手動添加。可以選擇右上角的右鍵和字體,只要選擇裏面有“上標”的空框就可以了。

3.參考文獻在文末只能標註壹次,多次引用的可以直接在文章中寫數字,如【1】。

4.正規期刊都有文章號和中圖法分類號,便於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