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主要指社會個人和公民的權利)和權力(主要指社會管理的公共權力)是壹對矛盾。他們兩個應該互相制約。
這裏的權利是政治權力的法律化轉化,可能是指由於政治權力的公共性和權威性,他可以決定權利的大小,並通過法律予以確認。也就是說,妳有多少權利?事實上,GOV會給妳想要的壹切,而不是妳應得的壹切。GOV賦予的這個權利是法律確認的,妳無法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