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過去我國海事法院主要受理與海上貿易和航運有關的民商事糾紛。2065438+200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寧波海事法院試點海事刑事案件,“魯榮漁58398”被擊沈案將是寧波海事法院作為海事刑事案件試點法院受理的第壹起海事刑事案件。
案例回顧
2016年5月7日3時34分左右,馬耳他籍散貨船“CATALINA”輪在浙江象山沿海南九山島以東72海裏附近大霧中與漁船“魯榮漁58398”輪相撞,造成“魯榮漁58398”船沈沒。
事故發生後,中國海事、海軍、海警、專業救援力量及附近漁船等22艘船舶在事故現場開展緊張搜救,搜尋面積近萬平方公裏。但由於現場天氣海況惡劣,救援受到很大阻礙。
經海事部門邊檢調查,卡特琳娜號在與魯榮漁58398相撞後並未停留太久,而是以約13節的速度繼續向既定方向行駛。中國海事部門通過海事衛星電話聯系了涉事的“卡特琳娜”號,並責令其返航接受調查。
在多方壓力下,5月7日21,“卡特琳娜”號返回寧波北侖8號錨地停靠。據悉,船上共有20人,1來自羅馬尼亞,1來自希臘,18來自菲律賓。
海事部門稱,“卡特琳娜”號對事故負主要責任。事故發生後,卡特琳娜號上的二副艾倫·門多薩·塔布雷(Allen Mendoza Tabouret)被批準逮捕。
如何判斷?寧波海事法院:將根據事實審理此案。
作為中國海事法院首次受理的海事刑事案件,此案如何判決必將引起各界關註。記者註意到,5年前發生的另壹起涉外海上交通事故的案情與本案十分相似。
2012年4月2日,新加坡籍貨船“KOTANEBULA”從上海洋山港駛往浙江寧波港,途經山東福山東南水域時與漁船“浙普漁75185”發生碰撞。漁船“浙普漁75185”沈沒,4名船員死亡,3名船員失蹤。
2013年5月,該案在浙江省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五審判庭宣判。被告THEINNATNGOO(辛乃英)和HTAYWIN(特威)因犯交通肇事罪分別被判處四年和三年徒刑。這兩名緬甸男子被指控在擔任新加坡集裝箱船“KOTANEBULA”的二副和船長時,與船只“浙普漁75185”相撞後逃逸,這被稱為中國第壹樁涉外海上交通事故。
近年來,我國海洋經濟快速發展,海事活動更加頻繁,新型糾紛不斷湧現,也對海事審判提出了更新更高的司法要求。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定寧波海事法院作為海事刑事案件管轄試點,將有利於發揮海事法院的專業優勢,對維護我國海事司法主權,進壹步推動建立以民商事案件為主、合理覆蓋其他領域的海事案件專門管轄制度將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