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周”分為六官:天、地、春、夏、秋、冬。掌管監獄的秋官,以大牧人為首,下屬法官、毒刺、條子、大行人、小行人。北周按《禮記》任命六官,建立秋政,主官為司寇卿,有七條命。司憲、刑部、戶部、戶部、賓部五位中學醫生,張超和李思的醫生,以及隸屬於所有醫生的官員。唐光府元年(684),刑部改為秋官,刑部尚書為秋官。神龍元年(705)復名。後來,秋官成了刑部的總名。
管春
官純是六個官員之壹。“李周”分為六官:天、地、春、夏、秋、冬。春官掌管禮儀、祭祀和歷法。屬於四科,大樂,大願,大史等官。據《李周》記載,北周設六官,設春官,以大量伯卿為主官,並被七命。中大夫有四宗、魏收、殿司、太師、嶽布五位,文史大夫、禮部下級大夫,以及他們的下屬軍官。唐光府元年(684),改為管春和管春。神龍元年(705)中宗復辟後,恢復了名字。後人把管春作為禮部的通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