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文化中心基地靠近醫院、住宅、幼兒園等建築時,禮堂、排練室、娛樂室等。具有高噪聲的博物館應布置在距上述建築物壹定距離的地方,並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幹擾。
2.窗地比(單面窗):展覽、閱覽室、美術書法工作室、美術書法教室1/4,其他1/5。
3、5層及以上文化中心應配備電梯。
4.壹般來說,觀眾席的規模不應大於500個座位。當觀眾席的規模超過300個座位時,觀眾席的座位布置、過道寬度、視線和聲學設計以及放映室設計應符合《劇場建築和電影院設計規範》的相關規定。當觀眾席不足300座時,可做成壹個綜合活動廳,地面平整,舞臺的空間高度可與觀眾廳相同。
5.展廳應以自然采光為主,避免眩光和直射光。
6、舞廳應具備單獨開放和直接對外出入口的條件。
7.文化館的建築耐火等級:高層建築不應低於二級,多層建築不應低於三級。
8.內走道凈寬:群眾活動(雙2.10,單1.80)。學習指導(1.80,1.50)。專業工作(1.50,1.20)。
9.演出廳、展廳、舞廳、大型娛樂室等人員密集的房間應設在底層,有直接的外部安全出口。主要出入口的寬度不應小於1.50米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