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發現了壹批秦簡。壹段《天律》是怎麽寫出來的?
1975期間,中國考古學家在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發現了壹批秦簡。其中,有壹段田法是這樣寫的:“春二月,莫敢伐山林,勇穆迪;不要嶽夏,不要敢把夜草化為灰燼,拿生荔枝、臭雞蛋,不要...毒魚毒龜,七月前不理網。只有那些不幸死去而享受棺材的人沒有被利用。“這個活動的意思是:在春天的二月,禁止燒草作肥料,禁止砍伐新發芽的植物或捕獵幼小的動物。不準吃有毒的魚,不準用陷阱和羅網捕捉飛禽走獸。禁令要到7月份才會解除。禁令期間,只有因死亡需要砍樹做棺材的人不受此限制。這部田法是先秦時期關於保護森林和生物資源的具體法律規定,與上述文獻記載有許多相似之處,並貫穿著適時禁發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