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或簡稱為歷史,是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行為的系統記錄、解釋和研究。歷史可以為現代人提供對過去的認識,作為未來行動的參考,它與倫理、哲學、藝術壹道,是人類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歷史的第二層含義,即對過去事件的記錄和研究,也簡稱為“史學”或“史學”。屬於歷史或與歷史密切相關的學科包括年代學、編纂學、系譜學、古代文獻學、計量經濟學史、考古學、社會學和新聞學。看歷史。記錄和研究歷史的人被稱為歷史學家,或簡稱為“歷史學家”。在中國古代,他們被稱為史家。記載歷史的書稱為史書,如《史記》、《漢書》,大致可分為官方修訂和民間出版兩類。廣義的“歷史”可以指過去發生的壹切事件,不壹定與人類社會有關。在哲學上,這個意義上的歷史被稱為歷史本體論,比如宇宙的歷史,地球的歷史,鳥類的歷史等等。狹義的歷史必須以文字記載為基礎,即文字出現後的歷史才算歷史,在此之前的歷史才叫做史前史。與人類社會有關的歷史也可以稱為人類史或社會史,而脫離人類社會的過去事件則稱為自然史。壹般來說,歷史只研究前者,即社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