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就發生過這樣壹件事。壹個七歲男孩在遊泳池裏大便。消費者到店反映後,查看了視頻,發現七歲男孩做了壹個健身房。他向七歲男孩家庭索賠15000元。有人認為,七歲男孩可能沒有控制好自己的身體問題,這樣的懲罰太嚴重了。然而,邊肖認為,小男孩的家人應該賠償健身房15000元。
100個人的心裏有100個哈姆雷特,每個人思考這個問題的角度和出發點都不壹樣。大部分人說不需要賠償小男孩的家人,主要是考慮到小男孩還小,這樣的事情對他來說可能壹時無法控制,年紀輕輕做這樣的事情可以原諒。
原諒是原諒,但事情發生了,總得有人承擔責任。不能讓所有發生的問題都被年輕和無知搪塞過去。有時候感性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健身遊泳館沒有義務為小男孩犯下的錯誤買單。
賠償金應該給。不要把他的青春當做道德綁架。小男孩現在已經七歲了,七歲的孩子已經可以明辨是非了。他知道在公共場合排便不雅,他也能知道在遊泳池排便不雅。
無論他是否自願在遊泳池內排便,他的行為已經對健身房遊泳池造成了汙染和損害。小男孩的行為不僅損害了遊泳館的聲譽,也為這家遊泳館埋下了壹個隱藏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