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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春勸農典故

班春勸農的典故如下:

自古以來,在遂昌任職的縣級官員都要舉行春鞭儀式,發布春令,勸耕,稱為“班春勸耕”。?

湯顯祖,明代文學家、戲劇家,在萬歷二十壹年(1593)至萬歷二十五年(1597)任遂昌縣令期間,以勤政愛民、教化勉勵農桑著稱。於立春的前壹天,尊之帶領部下在清遠郊區迎接春節,祭祀春神,鞭打當地的牛,給士子“春鞭”,給夷民下達“春耕令”。

寫《半春二首》,詩中說:“今日半春未晚,當牛山晴。英門爭帶春鞭,連插幾枝與春花。”“凡官以春鞭,鞭牛以學農事。盛與花枝分別受賞,新年快樂。”

康熙《遂昌縣誌》記載“立春前壹日,朝廷迎春於東郊,祭神鞭牛,民為禍”。康熙四十八年(1709),遂昌縣令苗知弼在春禮後即興作詩《春郊興農》,也反映了每年春節的興農活動。到了乾隆時期,春節活動演變成了壹項備受社會關註、全民參與的民俗活動。遂昌縣在春日做“春牛”,由禮儀宣傳帶領,在東、西、南、北門遊行,看客封鎖道路。

民國以後,官方勸農活動停止,民間勸農活動仍在舉行。在春日開始時,城市和農村的人們準備香燭,祭祀天地(神),插梅花和放鞭炮,以示“歡迎春天的到來”。

上世紀70年代末,大田村村民自發恢復了班春勸農活動的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