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音法:註音字用於註音。沒有同音字是不能註音的。如果它們比註音更難讀,它們就沒有註音。如:父親殷夫。
2、讀若法:用類比來註音漢字,即讀如字音。如:宋,讀而發;讀書如花。
3.葉銀發:為了押韻而臨時改變壹個詞的讀音是錯誤的做法:主觀強烈地改變壹個詞的讀音是沒有根據的。如:爍爍爍,無食為我。“麥、葉音鼠”。
4.反切法:用兩個漢字註釋另壹個漢字,前者叫反切上字,後者叫反切下字,註音字叫切字。關系可以表示為:切字=反切上字+反切下字。
5.類比法:是用相似的事物進行比較和解釋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