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工作中的“文化”是什麽意思?
夏鼐先生首先提出“在考古工作中,某壹特定類型的陶器、某壹類型的石斧和石刀、某壹類型的骨器和裝飾品,往往是在某壹類型的墓葬(或某壹類型的居住遺址)中壹起出土的。這樣壹群特定類型的東西在壹起,我們稱之為‘文化’。”考古研究中,屬於同壹時代、分布於同壹地區、具有相同特征的壹組遺存,以典型遺址首次發現的小地名作為考古文化的名稱。新石器時代有仰韶文化、馬家窯文化、齊家文化、紅山文化、大汶口文化、良渚文化、龍山文化。商周青銅時代,西北有新店文化、四瓦文化、卡窯文化、沙井文化,西南有三星堆文化,江南有楚文化、吳越文化。“從考古文化的角度來看,壹個考古文化除了生產力水平和自然條件之外,不僅僅是壹組具有相同特征的遺跡和遺物,還包括壹定的心理狀態、風俗習慣和傳統。分布在不同的時代和地區,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往往對應著不同的氏族、部落和部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