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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時,懷素寫了()的《王羲之傳》。

懷素49歲時寫了王羲之的傳記。

懷素(737~799),唐代傑出的書法家,史稱“曹聖”。字藏珍,僧名懷素,俗姓錢,漢族,永州零陵(湖南)人。他是大理十才子之壹錢起的侄子。

自幼出家,靜心後潛心草書,與張旭齊名,合稱“點章狂草”,形成了唐代書法兩大高峰並存的局面,這也是我國草書史上的兩大高峰。懷素的草書薄而渾厚,自然飛揚,如驟雨旋風。書法千變萬化,千變萬化,有法度。與李白、徐浩、吳彤、顏真卿、魯湘、魯豫、戴樹倫、蘇洵等眾多名人。

他的草書作品有《自傳筆記》、《苦筍筆記》、《吃魚筆記》、《聖母筆記》、《書上隨筆》、《草上千篇》、《草上千字文》、《經文四十二章》、《臧真筆記》、《魯公筆記》、《七筆記》、《北庭草筆》等。傳世書法作品有自敘帖、小草千字文、苦筍帖、聖母院帖、論書帖等。

從筆跡學的角度來看,懷素壹生書法線條、肌理都趨於單薄,這與禪定的苦冷審美有很大關系。懷素年輕的時候,書法是“不學古”的。按照中國筆法的傳承,他仍然是“非法的”,仍然遊離於正統書法之外。懷素二十九歲時,寫了八首秋興詩。《秋興八首》是杜甫的壹首詩,作於大歷元年(766),即安史之亂後三年。

懷素帖的書風尚未成熟,內心也處於仿徨階段。對於壹個“野狐禪”或者壹個“賤雞”來說,懷素的草書根本就認不出來。八秋詩的書法線條臃腫,蘊含怯懦。為了追求“單本”的效果,顯得牽強,給人拖沓的感覺。無論是起筆、執筆還是收筆,都離晉人的門檻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