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很多人肯定會奇怪,為什麽古代的犯人在被砍頭跪下“等死”的時候總是那麽聽話。妳不會做“最後的抵抗”,重新為生存而奮鬥嗎?
斬首是古代的壹種死刑,也是出現的相當早的壹種刑罰。早在夏朝,它就已經成為“五刑”之壹。
影視劇中,我們能看到的斬首,通常是犯人被押到刑場後,斬首官擡頭看了看時間,說:“時間到了,立即執行。”
然後丟壹個代幣。如果此時斬小人,壹定是劊子手砍下犯人的頭,圍觀的人也會發出“大喜”的歡呼;而如果是正面人物,甚至是這個時候就要被處決的主角,那麽後面壹定是壹句“持劍待斃”。最後,好人必須被拯救,壞人必須受到懲罰。
然而,其實在古代砍頭並沒有這麽簡單。在歷朝歷代的不斷改進中,砍頭形成了壹套完善的流程,既防止了人們“搶庭”,又保證了行刑過程的“規範化”,具有警示民眾的意義。
以清朝為例。在清朝,砍頭通常有九道程序,直到全部執行完畢,行刑才算結束。砍頭的第壹步是劊子手磨刀。劊子手接到朝廷的通知,就會提前開始壹切準備工作,最重要的壹步就是磨刀。
據說是磨刀。其實清朝的劊子手行刑用的是雙手劍。這種武器比壹般的劍要寬,劈的時候很厲害。它壹劍就能砍下犯人的腦袋,清脆利落。
磨刀是為了盡快把這把雙手劍磨快。刀越快,行刑過程就會越簡單,既減輕了犯人的痛苦,也減少了對劊子手的“心理傷害”。畢竟壹刀沒砍下來就要補,這個過程會相當“痛苦”。
斬首的第二步和第三步是解除刑罰和量刑,基本上是連貫進行的。
自唐代以來,朝廷對死囚大多采取“秋後問罪”的方式。因此,有些犯人在執行死刑前可能已經在監獄裏關了很長時間,需要在執行死刑前將他們帶出死囚區,並公開宣布對這些犯人的處決。
這個時候犯人是沒有上訴權的,再次上庭會起到壹個“通知”的作用。
第四步是遊街。宣判後,犯人將被押上囚車,在城市的主要街道上遊街示眾。這壹步主要是警告其他普通人不要犯罪,以免落得同樣的下場。
遊行結束後,犯人將被帶到刑場接受處決。
刑場之上,將進行第六步,即指認自己。這主要是為了防止殺錯人,也可能是為了防止犯人被“調換”等行為。
被鑒定後,犯人基本可以“等死”。這時候監工和劊子手要提前到達刑場,等到行刑時間——壹般是中午三點——監工壹聲令下,劊子手準備行刑。
斬首的第八步是處決。壹般來說,行刑時有兩個劊子手在場,其中壹個是首席劊子手,另壹個是“助手”,也就是雙手握著氣劍的首席劊子手,助手要捏住犯人的辮子,確保脖子挺直。斬首官下達命令後,首席劊子手拿刀將犯人斬首。
最後壹步是劊子手報告行刑結束。然後,如果犯人有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會收集屍體並帶走埋葬。如果沒有,法院也要負責掩埋屍體,執行過程結束。
砍頭雖然是古代最簡單的極刑,但實際上是個技術活,因為脖子雖然是身體上很細的壹部分,但因為脊柱的存在,要幹凈利落地把壹個人的頭砍下來並不是那麽容易的。
如果不是有膽識、謹慎、技術嫻熟的劊子手,壹刀砍下犯人的頭基本是不可能的。古籍中記載有壹次壹個劊子手用17刀砍下了犯人的頭,足以看出砍頭其實是個技術活。
而且根據野史雜記中的壹些記載,古代犯人中也有壹些“奇人異士”,砍頭需要壹定的技巧。
例如,清朝宗室成員趙愛新所著的《小婷雜錄》中就記載了壹個故事。據說清朝初年,壹個叫有馬的武將,因為在城中無法無天,作惡多端,被順治皇帝處以斬首的死刑。
阿裏馬可能是壹個真正有能力的人。在前往菜市口行刑的途中,阿力瑪在經過玄武門時,突然用腳勾住了大門的甕洞,導致囚車無法前行。她還說,雖然要死了,但她是滿族人,不能被漢族人看到。劊子手只能在這個大門執行死刑。
由於囚車無法前行,負責帶阿裏瑪去刑場的武官巴圖魯為了大家都是滿族人,同意了他的請求,於是決定在城門處決他。
奇怪的是,劊子手壹刀砍下,卻發現阿裏瑪的脖子硬如鐵,根本砍不開。就在大家驚訝的時候,阿力瑪說,砍頭之前要用刀把他脖子上的肌肉切斷。劊子手做了之後,成功地用刀砍下了阿裏瑪的頭。
這聽起來很奇怪,但是很難說。也許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這樣的“巧合”,但無論如何,阿裏瑪的頭還是被順利切下了。
清朝鹹豐年間,又有壹次行刑,聽起來更加殘忍。據說清軍曾經在福建沿海抓了幾十個海盜,按照法律,這些海盜都被處以斬首。
但是在行刑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麽——有人推測這些海盜會“功夫”,很多海盜的腦袋壹刀砍不下來,有的甚至好幾刀都砍不下來。
於是,劊子手找來壹把木匠的大鋸,兩個人拉著鋸,要把犯人的脖子鋸掉。死囚號啕大哭,場面十分殘忍可怕。
當然也會有很多人“好奇”。如果劊子手技術好,把死囚斬首,當時死囚是什麽感受?壹般人是不可能知道這些的,只能靠想象來推測。
比如《聊齋誌異》曾經提到,如果用尖刀砍下壹個人的頭,他的頭離開身體後還能說話。
這顯然只是壹種幻想。畢竟人因為聲帶的原因,不可能只用頭說話。
但是,也有歷史記載。明末反清英雄瞿士禛被清廷殺死後,家屬在收屍時看到他的眼睛還是睜著的。想到他擔心兒子,他們對著他的頭說兒子安然無恙,但曲世貞的眼睛還睜著,他的家人說嬌蓮也安然無恙。此時,他的眼皮是閉著的。
有人認為這是瞿士禛的魂魄,盡管他沒有頭,卻還在思考朝廷的大事。但現在我們無法確認當時的瞿士禛是怎麽想的,或者說他的大腦是如何工作的。
不過,這種想法可能和壹些法國醫生的想法類似。曾經有兩個法國醫生認為,壹個人的脖子雖然斷了,但“腦氣”並沒有馬上消失,他可能會有微弱的意識。
沒過多久,壹個醫生犯了罪,被判斬首。兩人約定,如果對方在人頭落地後捧住他的臉叫他的名字,他就睜開眼睛看壹看。
被處罰後,醫生抱著刑醫生的頭,叫他的名字。果然,刑大夫睜開眼睛看了看他,然後又閉上了。當他第二次打電話時,他的頭停止了反應。這可能說明人在被斬首後很短的時間內還能有壹點微弱的意識。
但是沒有辦法證明。我們或許能猜到的是另壹個同樣“好奇”的問題,那就是為什麽犯人在被斬首時總是自覺下跪,而不是反抗?
按理說,人在死前可能會有很大的求生欲望,但為什麽古代的犯人在行刑前壹般會下跪,甚至停止掙紮?
總結起來,大概有三個原因。第壹點是“下跪”是強制要求,體現了皇權至上,犯人對朝廷的敬畏。
在古代,觸犯刑法就等於觸犯皇權。為了顯示皇權至上,行刑前要求犯人下跪。古人或古代囚犯不會有我們的平等觀念。他們大多覺得向皇權下跪是“天經地義”的事,當然不會覺得下跪有什麽不妥。
即使犯人不想跪,也會被強制跪下,否則就是蔑視皇權。比如建安七子之壹的嵇康,臨死前彈了壹曲《廣陵散》,但劊子手還是強迫他跪下才執行。
再比如,就連戊戌六君子之壹的譚嗣同,臨死前也讀完了《我從橫刀笑向天》,最後跪下受罰。這壹跪就是皇權天威。
當然,也有人認為,讓犯人下跪,本身就是為了讓他“贖罪”,這也是行刑時的額外懲罰。
第二個原因更實際,就是犯人跪著有利於劊子手行刑。我之前說過,砍頭是個技術活,幹幹凈凈不容易。壹刀砍不掉腦袋,其實吃虧的是犯人。所以,犯人的姿勢很重要。
如果犯人站著受刑罰,劊子手很難找到著力點,壹刀砍下人頭可能很難。如果需要更多的刀,場面就不好看了。
而且如果犯人個子比較高,劊子手砍頭會比較不方便,劊子手砍不了頭會很尷尬。所以斬首時會要求犯人跪下。
也有人認為,如果站著處罰犯人,犯人的血會四處飛濺,可能會噴到圍觀的人身上,場面會很混亂,而跪著會更好地控制血濺的範圍,不容易造成混亂。
第三個原因是,犯人在秋季接受訊問時,真的沒有“活下來”的力氣和精神。他們在行刑臺上基本上是任人擺布,被要求做什麽就做什麽。
壹方面,古代監獄的條件非常艱苦。犯人們不僅要住在黑暗的牢房裏,每天的夥食也很差,基本上只能保證他們有壹口氣活到行刑的那壹天。
此外,私刑在古代監獄中也很普遍。囚犯不僅吃不好,睡不好,而且還要受到懲罰。在這樣的環境下生活了壹段時間後,等到秋天被斬首的時候,犯人已經沒有力氣再折騰了。
另壹方面,死囚通常會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因為在監獄裏等待死亡的過程是非常艱難的,古代的監獄也談不上“人道主義”。他們只需要讓囚犯服從。結果大部分犯人在監獄裏都被折磨過,不想“反抗”。
雖然行刑前會有“斷頭飯”,但也救不了什麽。被折磨久了的人,不會因為這種殘忍突然有了反抗的力量。所以大部分只能在刑場上被“宰”了。
另外,雖然大部分犯人都有犯罪的勇氣,但是當他們真正面對自己的死亡時,卻非常軟弱,甚至害怕。當他們真的被捆綁到刑場時,他們對死亡充滿恐懼,無意反抗。甚至有的人可能嚇得站不起來,沒等劊子手發力就先跪下了。
也許正是因為這三個原因,古代的犯人大多跪著等待行刑而不反抗。相比之下,我國雖然仍保留死刑,但大多采用註射方式執行,充分保障了犯人行刑前的權利,可以說非常“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