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督府
都督府是唐代在邊疆民族地區設立的專門行政機構,都督由轄區內的勢力首領擔任。需要向法院納稅,申報戶籍。領袖不再有“國王”和“可汗”的頭銜。名義上是唐朝官員的壹員。
總的來說,大都督還兼任太守刺史,也就是說,在大都督府的範圍內,軍政名義上都在唐朝的掌控之下。然而,以總督和秘書處為領導的總督辦公室是世襲的。雖然是致敬版,但不如事實。名義上是唐朝的地方管轄,實際上是壹個獨立的王國。
2.都護府
都護府也是唐代在邊疆民族地區設立的專門行政機構。“安撫諸侯,收編外敵”。也就是說,只有唐朝在轄區內派駐壹定數量的軍隊,才能震懾轄區內所有投降唐朝的勢力。轄區內各勢力首領仍使用各自的稱謂,如“高昌王”、“龜茲王”。唐朝無法管理幹預當地的軍隊和民族,也不向朝廷征稅。
3.羈縻州是指古代朝廷在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建立的國家。因為情況特殊,因為它的低俗,所以和壹般的縣城不壹樣。相當於現在的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