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獻法的壹般過程包括五個基本環節,即提出壹個論題或假設、研究設計、收集文獻、整理文獻、總結文獻。文獻法的論題或假設,是指根據已有的理論、事實和需要,對相關文獻進行分析、整理或重新分類的思路。首先,在研究設計中要確立研究目標。研究目標是指利用可操作的定義,將課題或假設設計成具體的、可操作的、可重復的文獻研究活動,能夠解決特殊問題,具有壹定的意義。